新华社北京9月27日电中央宣传部、中直机关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工委、解放军总政治部、北京市委今天在北京联合举行形势报告会。报告会由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书记处书记、中宣部部长丁关根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吴邦国就学习贯彻十五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作了题为“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纲领性文件”的报告。
丁关根在主持会议时指出,9月19日至22日召开的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是指导我们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行动纲领,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我们要认真学习,坚定信心,统一认识,鼓舞士气,扎扎实实地贯彻落实全会精神,努力开创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新局面,使我们的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的发展中更好地发挥主导作用。
吴邦国在报告中深刻阐述了《决定》的意义和主要特点,介绍了《决定》的框架和主要内容,并就贯彻《决定》提出了需要着力做好的几项工作。
吴邦国说,世纪之交,在国有企业改革的攻坚阶段和发展的关键时期,把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问题作为十五届四中全会的议题,并就若干重大问题作出决定,形成一个系统地全面地指导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重要文件,是十分必要、非常及时的。
吴邦国指出,全会通过的《决定》是亿万群众实践的产物,是全党智慧的结晶。《决定》在形成的过程中,进行了大量调查研究。江泽民总书记亲赴内蒙、四川、湖北、陕西、山东、辽宁等地考察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情况,并分别在成都、武汉、西安、青岛、大连召开省区市书记、省(区市)长和企业负责人座谈会,发表了重要讲话。今年3月,总书记在接见起草组全体同志时,就文件起草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若干重大问题,作了重要讲话,并亲自指导文件起草的全过程。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和国务院对《决定》稿多次讨论,并征求了各方面的意见。全会又进行了进一步讨论和修改。吴邦国指出,《决定》充分体现了十五大精神,具有很强的思想性;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有开拓性;着力解决突出问题,政策措施有很强的操作性。《决定》全面系统地回答了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许多重大理论问题和实践问题,它不是解决某一方面问题的专门性文件,而是指导我国跨世纪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全会和《决定》在我国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进程中,必将成为一个重要的里程碑。
吴邦国指出,《决定》高度评价了建国50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20年来,国有企业在促进国家工业化和现代化建设中做出的重大贡献。我们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积极探索,循序渐进,国有企业朝着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迈出了前所未有的重大步伐。同时,《决定》强调国有企业体制转换和结构调整正处于攻坚阶段,一些深层次矛盾集中暴露出来。全党既要充分认识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又要清醒地看到这项工作的艰巨性和长期性。《决定》从当前面临的形势和国有企业的重要地位出发,重申了党的十五大和十五届一中全会提出的“三年两个大多数”的近期目标,第一次提出了到2010年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中长期目标。三年目标是阶段性的,是打基础,要把实现三年目标和十年国企改革和发展联系起来,更要着眼于今后十年。《决定》提出的必须坚持的十条指导方针,基本涵盖了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各方面,是多年实践经验的总结,反映了我们党对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规律性的认识,必须在今后的实践中长期坚持并进一步加以完善。
吴邦国指出,国有经济布局和国有企业组织结构不合理,是国有企业目前面临的一个重大问题,必须着眼于从整体上搞好国有经济,对国有经济布局进行战略性调整,对国有企业实施战略性改组。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起着主导作用,主要体现在国有经济的控制力上。《决定》第一次提出了要坚持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这个总的原则,这符合十五大精神,符合中国国情。随着国民经济的不断发展,国有经济有着广阔的发展空间,总量将继续增加,整体素质进一步提高,分布更加合理,但在整个国民经济中的比重还会有所减少。只要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国家控制国民经济命脉,国有经济的控制力和竞争力得到增强,这种减少不会影响我国的社会主义性质。《决定》指出,推进国有企业战略性改组,一项重大措施是“抓大放小”,强调发展大企业和企业集团要遵循经济规律,以企业为主体,以资本为纽带,通过市场来形成,不能靠行政手段勉强撮合,不能盲目求大求全。关于放小,《决定》第一次明确提出“放开搞活中小企业”,既要“放小”,又要“扶小”、“带小”,强调放小要从实际出发,不搞一个模式。
吴邦国指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要全面理解和把握“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要求。《决定》从我国国情出发,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明确提出了必须突出抓好四个环节。一是要继续推进政企分开,进一步理顺政企关系;二是要按照国家所有、分级管理、授权经营、分工监督的原则,积极探索国有资产管理的有效形式;三是要对国有大中型企业实行规范的公司制改革,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四是要面向市场,着力转换经营机制。吴邦国说,强化企业管理,提高科学管理水平,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内在要求,也是国有企业扭亏增盈、提高竞争能力的重要途径。《决定》从加强企业发展战略研究,健全规章制度,狠抓管理薄弱环节,广泛采用现代管理技术等方面,提出了明确的要求,要坚决贯彻落实。
吴邦国指出,针对企业债务、富余人员和社会负担问题,《决定》提出要根据宏观经济环境和国家财力,区别不同情况,有步骤地分类加以解决。采取增加银行核销呆坏帐准备金、债转股、提高直接融资比重、有偿转让土地使用权和企业资产变现等措施,改善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结构和减轻企业社会负担。继续做好减员增效和再就业工作,广开就业门路。加快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充实社会保障基金,逐步推进社会保障的社会化管理。
吴邦国指出,加快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必须推进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近年来,我国由卖方市场转向买方市场,一个突出矛盾是总量过剩,绝大多数产品供过于求,但要清醒地看到,一是目前我国的供过于求是建立在大量进口基础上的,二是我国虽然有不少产品的产量位居世界前列,但这个前列是建立在落后工艺基础上的。加快企业技术进步,加速产业升级,无论对于解决当前总量和结构的突出矛盾,还是增强企业发展后劲,实现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都是非常紧迫的任务。《决定》明确了企业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的方向和重点,提出要形成以企业为中心的技术创新体系,加大资金投入,推进产学研结合,促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关于外部环境方面,《决定》从保持经济总量基本平衡,继续扩大对外开放,制止不合理重复建设,发展各类市场,培育中介服务体系,建立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制法律制度等方面,提出了具体措施。
吴邦国指出,国有企业要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在激烈市场竞争中生存发展,必须建立高素质的经营管理者队伍,培养一大批优秀企业家。《决定》明确,要深化国有企业人事制度改革。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改进管理方法。要按照企业的特点,建立对经营管理者培养、选拔、管理、考核、监督的办法,建立和健全激励和约束机制。吴邦国说,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是加快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根本保证。必须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规律和我国国情的企业领导体制与组织管理制度,加强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发挥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坚持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方针。《决定》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坚定地站在国有企业改革的前列,从各行各业国有企业的实际出发,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团结和带领广大干部和群众迎难而上,开拓前进。
吴邦国强调,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大政方针已定,现在的关键是抓落实。要坚定不移地贯彻《决定》精神,进一步认清形势,统一思想,真抓实干,奋力开拓,把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当前要着力做好以下五项工作:一是认真学习和全面领会《决定》精神,坚定搞好国有企业的信心;二是加快结构调整和企业重组步伐;三是坚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改革方向;四是集中力量解决当前企业面临的突出问题;五是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吴邦国强调,全国各地发展不平衡,情况千差万别,在贯彻落实全会精神中,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入实际调查研究,针对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解剖典型,总结经验,把党中央的战略部署和本地实际有机地结合起来。要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鼓励从实际出发,积极探索。吴邦国强调,只要我们紧密团结在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按照四中全会《决定》确定的路子坚定不移地走下去,咬定青山不放松,就一定能够实现全会确定的目标,开创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新局面,把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全面推向新世纪。
在京党政军机关司局级以上干部1400多人参加了今天的报告会。